今天吃了吗?—老土
今天上网了吗?—过时
今天FaceBook了吗?—靠谱
今天Twitter了吗?—还不错
今天Joost了吗?—恩,够IN,够时尚

想想IPOD几近于变态的流行,记得看到过一句话,谁说的忘记了,”IPOD在年轻人中已经成了一种宗教“。

说的虽然有点夸张,但其势不假。当一个产品在满足需求的同时能创造时尚的概念,那创造的将是一个双赢的局面。

作为消费者来讲,在对产品的基本需求的同时满足了精神上追求时尚的需求。作为生产商来讲,在销售产品的同时,时尚的概念可以使产品拥有更多的附加值,带来更高的利润。

看看上边举的这些例子,在IT圈里
上网人群中—大家都是基本需求
FaceBook使用者中—一部分人来讲是基本需求,而对另一部分人来讲则并非基本需求,之所以使用,或许是图新鲜,很多是赶”时髦“
Twitter使用者中—我相信,大部分的人没有把自己生活中的琐碎都加以记录的必要,之所以都在用,很大一部分原因是,朋友都在用,不用就显的落伍了(其实朋友们可能也大多是这么想的)

对于网络用户的主群体,分类方法有很多种,但有三个字最起码可以涵盖95%,那就是”年轻人“。而年轻人所共有的一个特点就是,对于时尚,对于潮流的追求。

对于2.0站点而言,网站是骨骼,用户是灵魂,UGC的内容是血与肉。骨骼已经搭在那了,如果能把这些”“孤魂野鬼”吸引过来,肉嘛,自然会慢慢的长出来。如何吸引?方法千万种,我认为,创造时尚,是其中行之有效的一种。

时尚的种类有很多,并非只有穿衣打扮,好好想想,亮点就在你身边。

发表评论

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